为加快培育形成产业结构更优、生产能力更强、效益质量更高的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区,更好地发挥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2022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共投入38.8亿元,用于支持全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方面,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专项资金政策实施以来,全区粮食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1300万吨以上,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区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蔬菜、园林水果、畜禽、水产等产业快速发展,重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供给稳定,成功打造了粮果蔬畜渔5个千亿元产业集群,其中园林水果产量从2018年的1790.55万吨提高到2022年的3080.07万吨,连续多年规模全国第1;蔬菜产量从2018年的3432.16万吨提高到2022年的4236.52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秋冬菜生产基地、“南菜北运”和“西菜东运”基地。2018—2022年期间,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均稳居全国前十,全区农业经济呈现平稳较快增长态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1〕51号)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代特色农业强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到2035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大幅提升,······全面建成现代特色农业强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3年12月,习近平同志视察广西时强调:“要发挥广西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让更多‘桂字号’农业品牌叫响大江南北”。当前,我区农业基础设施仍然相对薄弱,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延伸不足,农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不强。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完成全面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区目标任务,还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支出。为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2027年,该政策主要对标中央和自治区支农新政策、新要求,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范围,完善和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等要求。专项资金投入主要依据“围绕主导产业、突出粮食生产、抓住关键环节、集中资金投入、聚集资源要素”的原则,着重发挥专项资金在推动全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1〕51号)。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管理办法》由六章三十二条组成。
第一章总则,共五条。主要包括起草的背景原由、资金来源、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原则、资金的实施期限以及部门单位职责。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共四条。一是明确了资金使用的范围,具体规定了粮油生产保障支出、农业产业发展支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支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出、耕地建设与利用支出、农业防灾减灾支出等使用范围;二是明确了资金不得支出的范围,规范资金支出;三是明确了资金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共七条。一是明确了资金分配方式包括因素法和项目法,具体规定了按因素法分配的基础资源因素、政策任务因素、工作绩效因素和其他因素,明确了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库管理要求,以及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和非竞争性分配方式的流程和要求;二是明确了资金分配的调节因素,实行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导向,提高资金分配效益;三是明确了资金分配下达时间要求和资金支付有关规定。
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共七条。一是明确了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规定了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直接切块安排地方性政策任务以及不得重复安排项目资金的要求;二是明确了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资金支出的具体责任,明确了项目调整程序和要求,以及针对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较慢的项目明确采取取消项目立项、收回资金、申请延期等措施;三是明确规定了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验收要求,以及账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要求。
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共六条。一是明确了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开展绩效管理的职责和要求;二是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督责任;三是明确了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过程进行依法监督检查以及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三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负责部门和执行时间,以及其他补助市县涉农项目资金适用范围。
相关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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