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按照全省渔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提升渔船登记和检验业务,3月14日,江苏渔港监督局盐城分局召开盐城市、县(市、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海洋渔船检验、登记业务座谈会。盐城市、县(市、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盐城分局刘国元局长指出农业农村部第683号公告实施后,简化了办证流程,方便了渔民,但也带来渔船管理上的问题:一是船检系统数据难维护,二是法院查封扣押的渔船难协助执行,三是抵押渔船存在未解除抵押过户的风险。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热烈讨论,就化解风险、加强业务管理分别发表了意见,会上一致同意,立即建立业务联络机制,针对渔船过户、报废拆解加强沟通,交换信息。会议最后,刘国元局长强调,要加强沟通联络,渔船办理市内过户、拆解注销需与渔船产权登记部门核实渔船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存在抵押情况。渔船卖到市外、省外的要求抓住档案转移的契机,核实相关情况,规避风险,及时清理数据库,确保渔船业务管理便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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