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公告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31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7日至8月8日,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在骆马湖大庄、曹甸水域渔业行政执法中,查获2艘涉渔“三无”(无船牌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查获时,当事人已弃船逃逸,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涉案船(艇)合法有效证件,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证书,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我支队将依法对上述船舶及相关捕捞工具进行处理。

  附件1: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清单.pdf

  附件 2: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照片.pdf

  

  

  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

   2024年8月14日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黄海大道103号

  联系电话:0527—84511090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8/14/art_11977_11324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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