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饲料行业管理,规范生产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发挥技术专家对我省饲料行业的支撑作用,拟组建饲料行业现场审核和监督检查人员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人员构成
(一)管理人员。在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从事饲料行业监管或执法工作、熟悉饲料行业管理要求的人员。
(二)科研技术人员。在我省从事饲料、畜牧兽医水产、食品、制药、化工、机械、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测技术、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教学科研、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的相关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熟悉饲料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具有动物营养、饲料配方、加工工艺、生物发酵、化工合成、质量检测、安全生产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专业知识。
(三)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在岗在职,能积极参加并胜任现场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未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及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三、检查员主要工作内容
(一)现场审核。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参与饲料行业生产许可现场审核。
(二)现场监督检查。根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参与饲料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督检查或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专项检查。
四、组织推荐方法
(一)设区市推荐。请各设区市和各县(区、市)分别遴选推荐1~3名业务熟练的饲料行业管理人员,填写《江苏省饲料行业现场审核和监督检查人员信息表》(附件1),并经单位盖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填写《饲料行业现场审核和监督检查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单位推荐。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遴选推荐2~5名业务精通的科研技术人员填写《江苏省饲料行业现场审核和监督检查人员信息表》(附件1),并经单位盖章汇总后填写《饲料行业现场审核和监督检查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材料审核。我厅对各市和有关单位上报的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库人员名单。
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和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将人员信息表word版、加盖公章的PDF版和汇总表于6月30日前报我厅畜牧业处。
联系人:李亚南,025-86263917,jssxmc@163.com。
附件:1.江苏省饲料行业现场审核和监督检查人员信息表
2.饲料行业现场审核和监督检查人员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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