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公告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31    作者:佚名

  2024年6月9日和6月20日,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在太湖湖区渔业行政执法中,分别查获1艘涉渔“三无”(无船牌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当事人弃船逃逸,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涉案船(艇)合法有效证件,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证书,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之规定,我支队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进行处理。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

  2024年7月8日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23号。

  联系电话:0512-66035010。

  

  附件1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清单.pdf

  附件2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照片.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7/8/art_11977_11291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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