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湖:巡回审判一起非法捕捞团伙案件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31    作者:佚名

  8月14日,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洪泽湖畔巡回审判一起1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沿湖渔政人员、公安干警、护渔员、渔民群众近百人参加庭审。

  

  2023年2月26日,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联合当地公安机关,侦办了邱某某、刘某某等12人非法捕捞团伙案件,现场查扣涉案“三无”大马力快艇3艘、涉案渔获物1.14吨,并查封销赃水产门市1处,成功斩断了非法捕捞、运输、经营渔获物的“黑色”产业链。

  经审理,法庭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邱某某、汤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马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要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合计225322.2元。

  

  案件宣判后,渔政人员、公安干警、法官还向现场旁听的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讲解设置禁渔区、禁渔期、禁用渔具的目的,以及打击非法捕捞对保护洪泽湖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群众纷纷表示,这次巡回审判活动让自身思想深有触动、内心深有冲击、灵魂深有警醒,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其对自己切身利益、人生乃至家庭产生的严重后果;将自觉加入到抵制洪泽湖非法捕捞的行列中来,为永葆洪泽湖的“美丽清纯”贡献一份力量。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8/19/art_12502_11328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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