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黑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31    作者:佚名

  各申报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5年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黑市监函〔2024〕101号)精神,现将申报2025年黑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一)制定范围。应满足我省地方自然条件等特殊技术要求,现没有国家、行业和省地方标准,而又需在全省范围内协调统一的农业技术规程或管理规范,可提出立项申请。

  (二)修订范围。根据全省农业发展实际,“标龄”超过5年,不适应我省农业发展,先进性、适用性较低,配套的政策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修改,经复审需修订的地方标准。

  二、制修订重点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现代农业部署安排,探索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着重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粮食综合产能、畜禽饲养管理、水产健康养殖、智能设施农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生态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制修订地方标准,重点支持涉及粮食增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及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智慧农业发展、种质资源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质提升等方面农业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拟制修订的农业地方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项目内容若涉及其他行业,应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一致后再申报。

  (二)申报的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同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确保不存在标准相互交叉、内容重复等问题。

  (三)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请各申报单位务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申报单位文件、标准项目汇总表、标准项目建议书(加盖公章)和拟立项地方标准草案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带电子版)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逾期不报视为无项目。报送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数量。

  二级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标准名称+制(修)订+起草单位名称+起草人姓名。

  联系人:高倩儒

  电  话:0451-82637699、18746038107;

  邮  箱:hljnjcgz@163.com;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401室。

  

  附件:1.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项目汇总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3/202412/c00_3179659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