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项目政策实施情况和成效
2024年省财政安排1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组织开展了北方受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阻控技术集成与示范。在四个项目县针对水稻、小麦-玉米、玉米等主栽农作物典型区域开展了试验示范。每个县(市、区)分别建设了1个示范区,面积分别为300亩、200亩、250亩、250亩,共计1000亩。示范区共示范叶面阻控、低积累品种、化学钝化、微生物修复等技术模式和组合技术32种,同时采集监测土壤样品221个,农产品样品200个。通过项目实施,总结筛选出适用于我省的可推广、可复制、经济高效的技术模式和低积累种植品种清单,为科学推进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工作提供更高效、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
二、2025年政策情况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安全利用的相关要求,针对北方地区缺乏成熟的受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阻控技术和模式的现状,结合我省受污染耕地的污染特征和空间分布状况,2025年,利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在全省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县(市、区)中遴选项目县,开展不同区域、不同污染条件下的受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阻控技术模式集成与研究示范,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济有效的技术模式,为北方地区大面积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经验借鉴。
(一)支持方向和绩效目标
针对北方地区缺乏成熟的受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阻控技术及模式现状,每个项目县选择小麦、水稻、玉米等受重金属污染影响大的主要典型作物,建设1-2个受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阻控技术集成与示范小区,强化深翻耕模式探索,每个小区至少探索4种不同技术(产品)和模式的集成和示范试验,项目县总体实施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亩。通过效果评价,筛选出1-2套适宜北方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产品)和模式,使受污染耕地所产农产品质量达标,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全省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将根据受污染耕地的污染特征、空间分布状况、结合往年实施情况和申报情况遴选项目县。
(三)补助标准
根据重金属元素污染程度、作物耕作管理难易程度、示范的技术(产品)和模式种类、结合往年实施效果等因素确定资金支持额度,每个项目县支持资金数量为20-30万元。
三、政策配图
(2024年3月)
玉米主栽作物示范区布局图
(2024年5月)
小麦采用无人机进行叶面阻控剂喷施现场
(2024年8月)
小麦成熟期土壤样品采集现场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北方受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阻控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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