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经自治区农业系列各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364位同志通过了职称评审;经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1位同志通过了职称认定。现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将提交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职称资格文件,签发职称电子证书。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反映公示对象在学历、工作年限、业绩成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如核实公示对象确有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将予以撤销职称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受理举报部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991-2886853、0991-289259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 邮编:830000
附件:1.2024年度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4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24年度自治区农业系列高技能人才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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