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畜〔2024〕273号
2024年,各地贯彻落实《辽宁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全省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经养殖场自愿申报,并经市级推荐、专家论证和省级现场评价,确定沈阳耘垦养殖有限公司等11家养殖场为第二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省级达标养殖场,确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潘春吉养猪场等47家养殖场为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省级达标养殖场,现予通告(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省级达标养殖场名单
2.2024年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省级达标养殖场名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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