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26    作者:佚名

  

  琼财农〔2024〕1453号

  各市县(不含三沙市)财政局:

  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类05款相关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请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规〔2021〕10号)及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和《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琼财农〔2024〕1315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资金分解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列入2025年度预算,资金分配和绩效目标细化情况请同步抄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各市县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省级衔接资金安排用于相关任务方向的资金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确保2025年用于产业发展的中央、省和市县三级衔接资金(不含以工代赈任务和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合计用于产业的占比大于50%。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按照《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琼组通〔2023〕23号)有关要求用于直接扶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原则上不允许跨村使用。探索村集体利用衔接资金在垦区合作发展产业的项目,要优先支持与垦区交界的村。

  三、落实常态化监督要求。此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省级、市县级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督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小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以工代赈任务

  备注

  其中:支持行政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合计

  130500

  123300

  4800

  5400

  1800

  

  1

  五指山市

  9089

  8132

  80

  644

  313

  

  2

  临高县

  12355

  12355

  320

  

  

  

  3

  保亭县

  7765

  6954

  80

  468

  343

  

  4

  琼中县

  8857

  8320

  160

  537

  

  

  5

  白沙县

  11948

  10942

  120

  665

  341

  

  6

  海口市

  5477

  5477

  880

  

  

  

  7

  三亚市

  3696

  3240

  320

  456

  

  

  8

  儋州市

  9433

  9203

  40

  230

  

  

  9

  琼海市

  4835

  4710

  720

  125

  

  

  10

  文昌市

  4884

  4884

  800

  

  

  

  11

  万宁市

  6327

  6040

  80

  287

  

  

  12

  东方市

  7161

  6868

  40

  293

  

  

  13

  乐东县

  8804

  7907

  120

  450

  447

  

  14

  澄迈县

  5211

  5141

  520

  70

  

  

  15

  定安县

  6209

  6060

  80

  149

  

  

  16

  屯昌县

  6116

  5500

  80

  260

  356

  

  17

  陵水县

  6875

  6442

  80

  433

  

  

  18

  昌江县

  5458

  5125

  280

  333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412/t20241226_3793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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