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 助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24    作者:佚名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一环,是保障农村集体利益和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在整治专项行动中,紧盯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强化“摸底核查、问题整改、规范完善”三大举措,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漏洞、薄弱环节进行了堵漏洞、打“补丁”、出实招,进一步健全“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赢得了群众的支持与认可。

  一是摸清合同底数。通过清产核资数据、部门确权数据、会计账簿收益数据等途径对村集体的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核实,逐个逐项排查,及时发现合同主体、发包程序、合同价款、合同兑现、超长期、超低价、内容违法等事项。督促村集体对合同进行统一保管并建立经济合同登记台账,做到一项目一台账,确保各村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不重不漏。全面审查各村签订的所有租赁、经营、投资类合同5410份合同,规范合同5006份。

  二是精准解决问题。发挥村集体的主观能动作用,定期自查,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问题合同实行“三级联审”(村自审、乡初审、县再审),对于内容不规范、事项不具体的合同,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加以完善;对于价格不合理、标的过低的合同,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予以纠正,防止因合同问题导致的集体资产流失。发现违规长期租赁、借贷、投资和文本不规范等问题合同616份,清理整改问题合同448份。

  三是规范资产交易。准确掌握闲置资产、资源等,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摸索盘活运营的新路子,全面推动用好广西农村集体资产线上交易平台,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集体资产规范交易,实现阳光交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集体资产线上挂牌226宗,交易金额2568.56万元,提升资产增值空间,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灵川镇甘棠村2个门面通过线上公开竞价交易,年租金从3000元上涨到6000元。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市、县、乡、村累计建立健全2780项,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收益分配、公示公开、集体资产清查等七大类制度。将群众重点关注的土地资源和房产物业经营状况、小额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资产交易和财务管理情况等内容纳入财务公开范畴”的措施,依托“易监督”平台,将各村现有“三资”情况以图文图表等通俗易懂形式上传平台,实现“线下线上”同步公开,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9437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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