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三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24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农机管〔2021〕2号)和《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皖农办机〔2020〕4号)要求,我厅组织对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进行了制修订。现将通过专家审定的《荸荠收获机》等1项专项鉴定大纲和采用的《水田翻地碎混机》等2项专项鉴定大纲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联系人:杨伟男;电话:0551-65127184;邮箱:ahzzhk@163.com。

  附件:三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目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三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目录

  

  

  序号

  大纲名称

  备注

  1

  DG34/Z 019—2024《荸荠收获机》

  制订

  2

  DG23/Z 003—2020《水田翻地碎混机》

  采用

  3

  DG44/Z 005—2021《箱体式智能种植设备》及第1号修改单(福建省)

  采用


原文链接:https://nync.ah.gov.cn/snzx/tzgg/57632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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