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
根据自治区对2025年本级财政预算编制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工作专班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安排,自治区将在2025年继续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有关项目(原农业领域七个提升行动项目)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各设区市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参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领域七个提升行动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31号)精神,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编制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工作专班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有关工作:
(一)梳理已入库的储备项目。根据各地实际和群众发展需求,在2024年已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项目库模块(以下简称“项目库”)的项目中,梳理原农业领域七个提升行动储备项目,以及其他符合《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投资方向表》(附件1)要求的储备项目,并遴选具备成熟实施条件的储备项目纳入2025年实施计划。
(二)有序推进新增项目入库。参考《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投资方向表》(附件1),按照桂农厅发〔2024〕31号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新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并从中择优遴选项目纳入2025年实施计划。
(三)抓好重大项目谋划。自治区重点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谋划指导,统筹考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整体完成情况、项目预期效益、产业项目聚集示范性和政府组织力以及联农带农、支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方面,按突出重点、择优选择的原则提供指导意见。
二、材料报送
一是已入库的储备项目,请从项目库直接导出项目清单,按要求梳理筛选并补充相关内容后上报(详见附件2)。二是未入库的新增项目,请填报《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未入库)计划表》(附件3)后汇总上报。三是对于单个项目预算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新增项目,请按《拟纳入2025年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专班衔接资金重大项目需收集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收集材料,并填写《2025年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专班衔接资金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5)。
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提供的以上材料,会同市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审核后,于2024年11月13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谋划指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各市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信息填报附件6,与项目材料一并上报),届时做好有关联络和配合审核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县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协同配合,抓细抓实工作,遴选出高质量的项目,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农民收入再上新台阶。自治区将强化衔接资金管理,不断完善资金项目指导调度和跟踪措施,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自治区将根据本次报送项目总体质量,统筹安排衔接资金倾斜支持。
(二)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牵头抓好本部门负责项目的谋划和实施工作。要畅通部门沟通渠道,有效合作推进项目,重点围绕项目前期、项目用地、资金投入、建设内容、运行机制、预期收益、联农带农、长效管理、风险防控等内容进行认真研判,从严把关,不断提升入库项目质量。
(三)严守纪律。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科学客观评价项目相关情况,出具指导意见。各有关项目涉及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严肃评估纪律,不得提供错误信息误导指导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纪律要求,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联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周龙辉,联系电话:0771-2898097、13557934290,电子邮箱:zjc@fpb.gxzf.gov.cn;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莫超宇,联系电话:0771-2260102;自治区水利厅联系人:陶源聪,联系电话:18174145944;自治区林业局联系人:李洪波,联系电话0771-6783513、15273172246。
附件:1.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投资方向表
2.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入库)计划表
3.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未入库)计划表
4.拟纳入2025年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专班衔接资金重大项目需收集提交材料清单
5.2025年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专班衔接资金重大项目申报书
6.各市联络员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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