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在北京举办濒危野生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能力培训班(二期)。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部积极组织相关市县技术人员参训。2021年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工管理的131种和15类,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培训有助于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技术人员能力,进一步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防范非法野生植物贸易。
本次培训从野生植物分类鉴定技术、濒危野生保护植物的可持续贸易和国际监管、防范农业野生植物非法贸易以及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进展四方面展开讲解,内容包括农作物种质资源的重要性、野生植物形态学鉴定和分子层面鉴定的原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构架及公约管制的野生植物类群等,旨在增强技术人员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濒危野生植物的了解,提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业务能力。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是我国遗传育种和生物技术研究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对维系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同时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可以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多样化的需求。因此保护和发展农业野生植物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改变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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