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一、项目名称

  开展2021-2023年文昌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期末绩效评估工作。

  二、项目内容

  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的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以及制定的绩效指标,组织文昌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市县开展省级自评,重点从建设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效果、支持保障四个方面进行评估,系统梳理总结产业集群建设进展、取得成效,撰写省级绩效自评报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估材料经农业农村部审查通过。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完成标准

  产业集群绩效自评工作要对照《海南文昌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期末绩效评估自评表》、佐证材料清单、备案备查清单等要求,采取实地考察、会评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市县及建设主体开展评审;评价过程中及时发现汇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汇总各项目建设市县和建设主体的迎评材料(包括案例材料、自评报告、自评表、佐证材料等);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公正撰写省级评审报告,报告要充分反映产业集群建设情况,体现项目建设成效和经验做法,按要求将相应材料汇编成册,建立迎评材料档案,经农业农村部审查通过。

  (二)申报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参加申报2023年文昌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单位不能参加邀标;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告中“(二)资质要求”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机构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3.报价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产生法律后果由报价单位承担。

  (四)报名时间地点

  公示及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023年8月23日(3天),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主楼1302室)。

  (五)报价结果反馈

  结果将通过邮件、短信等电子介质或纸质形式对报价供应商告示。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898-65313609。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8/t20240821_3718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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