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品牌建设的安排部署,我厅拟继续组织开展“海南鲜品”伴手礼申报工作,让更多土特产成为“网红”,努力打造名企、名品、名牌,实现产业、企业、产品有效衔接,加快构建以“海南鲜品”为统领的品牌矩阵,提升海南优质“土特产”附加值,实现品牌创新、管理、价值和效益全面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海南省辖区登记注册企业,且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申报商品商标注册人与注册企业名称一致;
(三)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关商品生产、销售许可,商品3年内无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
(四)申报主体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3年内无重大消费投诉,且所售商品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五)申报商品为省域内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农特产品,包括粮油、蔬菜、果品、畜禽、水产、饮品、休闲食品等,具有以下特点或特性:
1.地域感:拥有良好的口碑,体现海南特色,展现美好自贸港元素;
2.文化感:具有吸引人的品牌和商品故事,能巩固、刷新对海南地域文 化的理解和认同;
3.品质感:从产品到包装,从生产工艺到宣传推广,都兼具高品质特性,能充分体现海南制造的精良;
4.时尚感:符合当代消费者审美,具有现代感和时尚气息;
5.放心度:企业具有完善的商品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体系,符合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要求;
6.便携性:包装简洁大方,精美小巧,体现绿色环保理念,方便携带。
二、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无需提供纸质版。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微信搜索“海南农业品牌管理系统”进入小程序,在首页点击“申报速通——海南鲜品伴手礼申报”进入申报界面,按要求上传申报表、申报材料及其他有利于申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各品牌主体申报商品数量不限,如同一品牌主体可申报多个商品,可多次填写提交。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8日。
四、提交材料
(一)填写《2024年“海南鲜品”伴手礼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产品实物照片介绍、相关文案、售后服务承诺;
(三)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获得非遗、老字号、知识产权、地理标志认证的,应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产品及服务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等。
联系人及电话:赵强、张津瑜,65350701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姜俊城,6533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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