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经站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全力打好“百日攻坚战”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奋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百日攻坚战”打响以来,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对照农业农村厅“百日攻坚战”二十五条措施,聚焦农村改革全年目标任务,坚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充分释放农村改革综合效能,全力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村土地“动”起来。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途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挖掘土地增收的潜力。成功争取原州区、彭阳县和泾源县大湾乡、六盘山镇列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整乡(镇)试点,指导试点地区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地方实情、农民意愿的多元化延包机制。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分级审查审核、风险防范、事中事后监管等保障制度,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区承包地流转总面积381.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的23.3%,较上年底增加9万亩,增长2.4%。

  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让土地资源“活”起来。按照试点先行、稳慎推进的原则,坚持把中央的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明确“怎么改”和“改什么”推进改革步伐。依托平罗、贺兰2个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县,聚焦所有权行使、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流转、抵押融资等试点任务,出台36项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超占有偿使用、转让政府补贴、新增多元保障等机制,创新探索出“移民安置+”“乡村建设+”“产业发展+”3种具有宁夏特色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方式,推动红本本喜变“活资本”,小农房蝶变“大资源”。同时,出台政策化解“一户多宅”、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历史遗留问题1405宗。目前,试点县累计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83941宗、宅基地资格权证4512户,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527宗,村集体收入增加2261.4万元、农民增收872万元。

  三是持续巩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集体家底“厚”起来。持续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农村“三变”改革,构建起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区清查核实集体资产282.4亿元,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6万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颁证率90%以上,量化集体资产40.7亿元,村集体经济总收入突破24亿元,累计分红2.2亿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修订20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出台《宁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南》。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优化农村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因村制宜实施好104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着力健全完善利益分配和共享机制,重点推行资产盘活型、产业发展型等5种发展模式,打造“产业链”,建设“流通链”,结成“利益链”,持续增强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目前,全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覆盖率达92%,87.2%的村实现稳定的经营收益,有效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实力,提高了村集体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巩固了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11/t20241125_4737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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