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巾帼普法乡村行” 共谱乡村法治乐章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按照《全国妇联  中央网信办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配合妇联、司法部门联合开展“让法治阳光温暖千家万户”——“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乡村、送到广大妇女和家庭身边,推动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在全社会深入人心。

  一是坚持丰富载体,增强乡村妇女法律意识。高效整合各类资源,深度挖掘村委大院、文化礼堂、广场、长廊、阅览室、纠纷调解室及农家书屋等贴近群众的宣传平台,着力打造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普法宣讲,展演音乐快板、小品、戏曲说唱等普法节目,让广大妇女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法规的“洗礼”,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领域举办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共计198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共计446场(次)。

  二是坚持示范户带动,提升乡村妇女依法维权能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畅通农村普法的“最后一公里”,妇女是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中坚力量,她们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带动家人和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积极调解家庭矛盾,为农村普法工作贡献出巾帼智慧和力量。截至目前,邀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讲法共549场(次)。

  三是坚持法治下乡,营造乡村良好法治氛围。围绕春耕、“三夏”以及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会场上、集市上、广场上摆起“普法宣传小摊”,以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播放普法短视频等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律知识科普宣传,让群众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婚姻财产、继承等权益,移风易俗、杜绝天价彩礼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深刻认识,确保法治宣传深入基层、精准有效,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开展普法宣讲共计382场(次),普法视频线下展播共计441次,网络普法互动活动共计338次。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9/t20240925_46734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