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手段2天帮助15家涉执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时间:2020-03-04    作者:

  河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宋广军 通讯员和忠 张棣)

魏都区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手段2天帮助15家涉执企业复工复产

  阎院长您好,谢谢您救了我们公司!2月17日,河南省某特殊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公司解除失信措施后,给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阎鑫发了一条短信。

  该公司是一家民企,主要经营广播通信铁塔、输电线路塔等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护业务,多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几年前,由于贷款政策收紧,它不断从民间高息借贷以偿还银行贷款,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无***常开展经营,从2014年6月停产至今。2018年,该公司被许昌市委、市政府列为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中的100家企业担保链风险化解企业。

  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市区企业复工生产、促进市区经济健康发展,魏都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五条措施有关要求,重新梳理四个一百名单中的涉执企业,建立分包联系机制,积极解答协调企业涉法问题,依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梳理过程中,执行干警王强及时汇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符合屏蔽失信、解除限高情形的河南省某特殊设备公司解除失信措施,对总经理王某解除限高措施,保障该公司及时复工复产、正常运营。

  被解除限高措施后,曾荣获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河南省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的王某多次向阎鑫表示感谢。我始终深信,有党和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的引领与支持,国家的投资发展环境将越来越有利于中小民营企业的大力发展,企业发展之路也会越走越宽阔。王某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缓解物资紧张状况,为抗击疫情做出贡献,河南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决定转产生产防疫用口罩,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法人代表侯某限高措施,便于开展防疫物资的生产。

  该院执行干警陈鹏在收到申请当日,就立即审查了该公司提供的材料,并及时上报领导,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征得其同意后,迅速作出解除侯某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决定,希望该公司抓紧时间生产防疫物资。同时,陈鹏郑重嘱咐侯某,表示法院会对生产情况随时跟踪了解,并督促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承诺书。

  魏都区法院秉持谨慎、依法执行的原则,仅在24小时内快速处理,积极促成达成和解,暂缓强制措施,让该企业在第一时间得以顺利恢复生产疫情所需物资。

  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精准施策,运用司法手段助力部分涉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减少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经营困境,于2月14日、15日,先后对首批15家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解除强制执行措施,深受企业感激和好评。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在务实。我们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以既合法合理,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有解思维,创造平等、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脚踏实地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经营困难,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司法审判担负的责任重大,努力前行!阎鑫表示,全民战疫的紧要关头,魏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实施防控疫情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坚持善意执行,防止机械办案,以司法助力疫情防控,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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