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向社会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2019年度报告, 二、即时信息的公示 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等。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现就我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公示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范围、时间及方式 凡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或公示年度报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时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也可到市场监督管理所年报咨询窗口咨询,纸质年度报告表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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