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北省鲜鸡蛋积压滞销、价格低迷,规模蛋鸡养殖场遭受损失,影响下阶段鸡蛋稳产保供问题。
2月23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发布联合“做好鲜鸡蛋收储工作的通知”,拟组织实施鲜鸡蛋收储予以一次性补助政策,补贴对象为本省收储规模200吨(含本数)以上的冷藏保鲜企业,包括养殖、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开展收储的企业、第三方收储企业等。收储每吨鲜鸡蛋按250元标准给予收购运费、电费补贴,补贴时限自2020年2月18日至3月20日。
补贴程序以县(市、区)为单位,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中心)负责审核,将鲜鸡蛋收储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报同级财政局备案,财政局负责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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