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业农村部《2024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求,9月2日—6日,省渔业局会同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武汉)赴黔西南州、黔东南州开展2024年下半年国家水产地产品抽检工作。
抽样过程严格落实《水产品抽样规范》有关要求,现场采样、装样、封样,并准确完整填写抽样单,由养殖企业法人、抽样人员、执法人员签字后封存。抽样以草鱼、鲤鱼、鲟鱼为重点,先后在18家水产养殖企业抽取样品33份,将送往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武汉)进行定量检测。
下一步,省渔业局将持续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宣贯,指导养殖企业规范日常管理和兽药使用,提升养殖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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