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全面运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不断提升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5月以来,广元市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基层小微腐败行为得到有力震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持续加强。

  一、核清“三资”底数,构建高效有力的查改机制。广元市充分运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系统,进一步提升了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通过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三资”清查,采取“一乡一台账”“一村一台账”精细化、动态式管理,确保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截至目前,已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录入全市农村集体资产268.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36.3亿元;全市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总面积1942.6万亩,其中农用地1864.2万亩、集体建设用地74.4万亩、其他未利用地等4万亩。同时,已实现在监管平台上对比分析年度集体资产信息核查功能,可对平台系统提示反馈信息进行实时核查。

  二、立足常态长效,健全集体经济合同监管制度机制。广元市聚焦专项整治中发现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广元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方案》,针对超长期、超低价、合同价款未及时履行三类重大问题,集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清理农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3178份,排查出超长期、超低价、合同价款未及时履行三类重大问题合同372份,涉及总金额1689.8万元,已累计追回、催缴集体经济合同价款268.6万元,提请法律诉讼追讨金额960.98万元。印发《广元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12条措施》,以规范订立合同、严格执行合同、强化合同监管三方面12条措施为抓手,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机制。

  三、拓展平台赋能,打造数字化信息化的监督平台。广元市已建立市级、县区、乡镇、村社四级贯通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统一平台,市级可以全面监管查询、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平台上可直接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赋码,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资金、资产、资源等内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财务管理、信用信息、数据监督正在陆续启用。截至目前,全市1612个登记赋码的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建账、会计初始化率达100%,凭证录入率达80%以上,今年底,全市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在平台上全面运行。明年还将逐步建立健全银社直联功能,开展“线上审批+支付”,推动村集体非现金结算、全程留痕,实现资金流向直查直管阳光运行,构建资金、资产、资源全覆盖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体系。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4/10/29/e4de51a02c1f48b2b1a60b1d8e576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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