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全过程监管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肉类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广汉市农业农村局于7月开始在辖区范围开展肉类产品源头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一、召开“肉类产品源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会议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成立肉类产品源头质量安全专项小组,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每月收集和上报数据信息。和村上干部协同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饲料兽药经营、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管

  分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结合对饲料兽药经营、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进行监管。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加强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饲料兽药禁止入市,从源头上确保饲料、兽药质量安全。加强兽用原料药管理,将原料药纳入追溯范围,防止非法流入养殖环节、屠宰环节。

  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投入品检查。重点检查养殖场(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压实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业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记录,对养殖环节质量全过程进行追溯监控。

  三是强化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畜禽屠宰点是否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畜禽屠宰全过程质量管控。全面检查屠宰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生猪是否摘除病变淋巴结、病变组织、有害腺体;是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是否存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等;辖区内是否存在私屠滥宰行为。

  四是落实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管。检查养殖场(户)和屠宰点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对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转运情况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收集数量准确,确保去向可查。(宋光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4/9/13/c061d3bde51b4bfaaa32c7a0af8bf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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