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法治水平。严格按照《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落实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控制度,科学保护规划养殖水域滩涂,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标准,统筹污染防治与畜禽水产养殖业发展。
二是推动精准治理。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塘长制和尾水排放申报制,制定完善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一户一策”方案,建立重点流域养殖池塘监管机制,积极推广陆基高位池、工厂化循环水、池塘工程化内循环流水槽等技术,建成设施渔业养殖水体1.96万立方米、集中尾水治理设施11处,推广鱼菜稻共生原位治理面积7000余亩,重点流域尾水治理率达92%以上。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水产品产销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自检中心5个,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水产品售前检测覆盖率达90%以上,出动10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养殖污染巡查,全覆盖检查各类鱼药、鱼饲料经营销售点,重点打击水产养殖违规用药、药残超标等行为,目前,全区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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