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与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合作协议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10月18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卿足平,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唐雄兴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宇,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唐俊出席签约仪式。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项目中心主任张兵主持签约仪式。

  

  卿足平指出,“天府乡村”公益品牌的培育壮大,离不开四川新传媒集团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和宣传推广。希望双方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建强销售平台,加强产销对接,在品牌宣传、延链提质、助农增收等方面共同发力,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推进“天府乡村”产品产供销全链条发展,持续推动消费帮扶取得进一步成效,加快让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走出深山、走向全国,使广大脱贫群众腰包更鼓起来、生活更好起来。

  唐雄兴指出,本次签约是双方深化合作,共同助推四川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和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助力四川加快农业强省建设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四川新传媒集团将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与新媒体生产优势,在搭建“天府乡村”线上销售聚合平台、运营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四川乡村振兴馆”等方面深入合作,加强宣传推广,共同为四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协议,农业农村厅和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整合资源优势,聚焦“天府乡村”品牌打造和质量提升,合力推进“天府乡村”产品产供销全链条发展,聚焦“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宣传推广,持续提升“天府乡村”公益品牌的标准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高“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带动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提高“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标识的市场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助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和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据悉,“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原“四川扶贫”公益品牌基础上,更名升级创建的省级公益品牌。品牌标识使用坚持“自愿、无偿、平等”的原则,凡生产、加工、销售、经营四川省涉农县(市、区)乡村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符合“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均可免费申报使用。截至目前,“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已覆盖21个市(州),累计用标主体达3905个,用标产品达15420个,年均带动全省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额超过200亿元。

  农业农村厅、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处室(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刘瑞强)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25/2024/10/22/20cb0609c24345d68b4604e0689944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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