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情况的公示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窗体底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

  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情况的公示

   

  根据《钦州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钦农产联发〔2024〕1号)、《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市农业规〔2021〕1号)和《钦州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分标准的通知》(钦市产联发〔2021〕1号)有关规定,经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拟继续认定广西陆屋欧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石瓯山茶场等3家企业为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拟延长灵山县东明果品加工厂、灵山县兴牧牧业有限公司、灵山县平南镇荣发工艺厂、广西灵山县中茗茶业有限公司、浦北县建业胶合板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蚌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百源香米业有限公司、广西鑫瑜牧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监测期一年;拟取消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的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提供证明材料;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钦州市农业农村局302室,联系电话:0777-2859059,邮箱:qznyfzk@163.com,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9938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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