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制订全市蔬菜生产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
2.协助制订全市蔬菜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蔬菜技术试验、示范和指导下级蔬菜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经济组织、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蔬菜技术推广活动。
4.负责蔬菜标准化生产和加工的技术指导。
5.开展蔬菜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蔬菜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正科级单位。
本单位无直属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管部门为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是纳入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为独立编制、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0.31万元,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2.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8.3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3.84万元,增长9.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单位专户往来款项收入。同比减少12.98万元,下降92.8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科技厅项目等项目完成结题,往来资金减少。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9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90.31万元,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2.3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3.0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6.97万元,增长40.83%,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职工,经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4.98万元,增长68.50%,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职工,经费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168.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事业运行的支出。同比减少9.06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95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入职人员缴纳公积金。
5.其他支出1.99万元。同比减少14.56万元,下降87.98%,主要原因是科技厅项目等往来款项支出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94万元,项目支出 5.3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55.7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死亡抚恤14.7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死亡抚恤金。
4.事业单位医疗7.1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5.1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事业运行162.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事业运行的支出。
7.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3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单位有关项目的支出。
8.住房公积金14.94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6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5万元,支出决算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5.4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100%。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5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有车辆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本次自评发现的问题:评分低的项目主要原因为资金执行到位率低。项目已完成,但资金未到位。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提前准备资金申请材料。二是资金下达后及时申请,资金批复后及时支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钦州市蔬菜高产高效模式示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73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5.38万元,完成预算的67.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建蔬菜新技术示范点2个,实际完成2个;引进推广蔬菜新品种3个,实际完成3个;开展蔬菜专业技术指导150人次,实际完成150人次;开展蔬菜技术培训60人次,实际完成60人次;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97%,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合规率=100%,实际完成100%;冬闲田利用率、蔬菜良种良法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土壤有机质医生、蔬菜生产“两减一增”和产业科技贡献率有所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85%,实际85%。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校:农丰)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