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蚕种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制订全市经济作物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经济作物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种苗;负责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秋冬菜生产监测预警任务;指导全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广大农民的科技推广活动;为农民提供无偿指导性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的二层机构,于1988年6月成立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2.26万元,同比减少3.27万元,下降2.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12.2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27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辞职造成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112.26万元,同比减少3.27万元,下降2.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7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2.64万元,增长89.39%,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上调。

  2.卫生健康支出(类)4.8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74.58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4.93万元,下降16.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6.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减少1.62万元,下降21.0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辞职造成人员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1万元,项目支出    10.1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9.2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死亡抚恤10.0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补助金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2.90万元,主要用于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1.94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的补助。

  6.事业运行64.4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8.农业生产发展5.00万元。开展黄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更新黄瓜皮生产设备,实现黄瓜皮全产业链提档升级。

  9.住房公积金6.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35万元,支出决算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支出决算数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7个批次、共计21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个批次、2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按绩效自评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无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项目都已完成,但款项未获审批支付。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加强与财政沟通,争取资金批复后及时支付,加快支出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经济作物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1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55.4亩、产量248.26万吨;质量指标资金管理使用合规率达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成本指标=100%,项目效果达到预期。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校:农丰)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862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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