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的主要职责是: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农机打假、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受理,开展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应用,推广先进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农民提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并组织实施,以达到农业节本增效、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
(二)机构情况: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是市农业农村局的下属二层机构为政府编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参公务员管理。
(三)机构无内设科室,编制人数为8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5人;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0.86万元,同比增加19.81万元,增长15.1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50.8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9.81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福利及退休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50.86万元,同比增加19.81万元,增长15.1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3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18.95%,主要原因是退休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5.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同比增加1.87万元,增加57.19%,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费用增加。
3.农林水(类)8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日常开支,开展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受理,开展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应用,推广先进农业机械等工作。增加8.03万元,增加10.7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财政拨付有所增加,正常开展工作。
4.住房保障(类)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6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21.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死亡抚恤24.7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单位退休人员病故补助。
4.行政单位医疗3.00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2.14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的补助。
6.行政运行80.16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7.事业运行3.00万元。主要是用于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7.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其他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35万元,支出决算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7%;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7%,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上级检查工作增加,接待人员及批次增加。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12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个批次、1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及批次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74万元,增长25.13%。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费紧张未能及时支出,积压了部分费用于2023年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0.4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0%。自评无发现存在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农机化推广质量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2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各项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各项定性指标已达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2024年8月5日
(编校: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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