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常乐蚕种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为生产经营服务、制订生产蚕种任务、服务农业、负责全市生产蚕种任务等。
(二)机构情况。
市常乐蚕种场成立于1957年10月1日;批准依据为钦州地区编办(钦地编字〔1988〕15号)、桂蚕种证字第〔2017〕14号。主管部门为市农业农村局,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常乐蚕种场主管部门为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是纳入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决算独立核算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46万元,同比减少23.61万元,下降38.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7.4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3.61万元,下降38.6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37.46万元,同比减少23.61万元,下降38.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3.3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5.79万元,下降65.1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2.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减少7.02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1.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事业运行的支出。同比减少0.79万元,下降38.54%,主要原因是无上缴财政重新安排使用的收入。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26.2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4.事业单位医疗2.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0.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6.事业运行1.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事业运行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2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0.44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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