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农业植物保护的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作物防灾减灾职责;制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农作物有害生物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示范推广。
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执行国家农作物病虫测报与防治技术规范;承担辖区内农作物病虫草鼠等重大病虫害的调查与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等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动态监测和预警发布工作。
3.负责农作物植物检疫对象防治技术指导工作,针对农作物植物检疫对象实施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负责农药安全使用及农药减量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农药减量等绿色植保综合防治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新型农药(剂型、器械)和植保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正科级单位。本单位无直属单位,无内设科室。
2023年钦州市植物保护站编制总数为4人,编内实有在职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套决算编制数据由钦州市植物保护站1个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9.55万元,同比增加78.19万元,增长64.4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99.5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78.19万元,增长64.43%,主要原因是年初增加退休人员1名,社保费支出增多;二是增加了上级项目收入。
(二)支出总计 199.55 万元,同比增加78.19万元,增长64.4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8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9.32万元,增长143.83%,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1名,社保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4.3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增加1.49万元,增长51.92%,主要原因是年初增加退休人员1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174.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和农作物病虫害控制。同比增加67.07万元,增长62.61%,主要原因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5.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31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晋升岗位,工资收入提升,缴存公积金基数增多。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9万元,项目支出125.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事业运行49.0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事业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人员工资福利、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事业单位医疗2.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9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四)住房公积金5.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六)病虫害控制125.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3万元,主要是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1.00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7万元,支出决算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9 %;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13.64%。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已按公车改革规定回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9 %,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13.64%。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个批次、共计1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个批次、1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准编制预算,严控经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指导来访增多。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已按公车改革规定回收。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26.1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0.91%。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支出进度率低。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钦州市市直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红火蚁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61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6.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建设完成,已验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校: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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