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参与制订全市土壤肥料发展计划,承担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用地化肥使用指导。组织实施土壤改良培肥。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负责开展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及土壤墒情监测。组织开展土壤肥料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为农业生产提供公益性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属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二层机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法人单位,属正科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属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纳入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决算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5.76万元,同比增加117.90万元,增长100.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17.90万元,增长100.0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中央资金经费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部分资金于2023年支付;二是年中追加上级项目收入。所以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235.76万元,同比增加117.90万元,增长100.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70万元,增长71.52%,主要原因是社保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3.8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增加0.51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农林水支出200.81元,主要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13.36万元,增长129.6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中央资金经费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部分资金于2023年支付;二是年中追加上级项目收入。所以经费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23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4万元,项目支出134.4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18.3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27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4.公务员医疗补助1.6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行政运行66.3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农业生产发展4.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市农业生产发展相关的项目支出。

  7.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29.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市耕地保护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公积金5.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34元,其中:人员经费8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82万元,支出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2%,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2%,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等开支。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个批次、共计3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个批次、3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上级检查增多,来访次数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9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17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设施老化等原因导致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按绩效自评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无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共6个,评价得分90.3分,其中: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3%;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为16.67%。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2023年度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校:农丰)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8625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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