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促进全市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发展;制订全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指导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担负全市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任务;向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以及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促进农业生产向高产、高效、优质、安全方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属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二层机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法人单位,为正科级。没有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为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3.10万元,同比增加18.95万元,增长16.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3.1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8.95万元,增长16.6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收入包括上年结转项目收入和年中追加上级项目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二)支出总计133.10万元,同比增加18.95万元,增长16.6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2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8.22万元,增长54.69%。主要原因是上年工资增加导致本年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增加2.07万元,增长62.1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医疗补助经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97.08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58万元,增长8.4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和年中追加上级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类)7.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8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6万元,项目支出14.2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13.8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4.公务员医疗补助2.2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的补助。
5.行政单位医疗3.2万元。为参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9.24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
7.住房公积金7.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8.行政运行82.8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1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0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23.0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2辆车辆已按公车改革规定回收。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23.0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14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个批次、1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4.81万元,增长21.7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共有车辆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2辆车辆已按公车改革规定回收。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6.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钦州市水稻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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