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钦州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技术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测与评价;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钦州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层单位,属正科级单位。没有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为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9.21万元,同比减少1.93万元,下降3.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93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减少。

   (二)支出总计59.21万元,同比减少1.93万元,下降3.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标准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67.1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3.农林水支出44.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同比减少4.44万元,减少9.13%,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16.9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1万元,项目支出    3.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1.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1.96万元,主要用于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1.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事业运行41.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6.住房公积金4.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0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农用薄膜管理工作、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等工作的宣传资料制作费等。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21万元,下降80.77%。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无支出,同比无变化。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支出,同比无变化。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同比减少0.21万元,下降80.77%。主要用于自治区生态站领导检查工作餐费。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4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1个批次, 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减少了。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按绩效自评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无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钦州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

  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3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单位1个项目自评分94.41分,评分等级为一等,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农膜使用及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等宣传,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三)2023年度本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86257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