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龙脊梯田保护开发纳入法治化建设轨道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龙脊梯田被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被誉为世界梯田原乡,具有世界级景观价值。近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护龙脊梯田,旨在保护龙脊梯田农耕系统生物多样性、传统稻作农耕文化和民族文化,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的龙胜特色产业。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于202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促进龙脊梯田的保护和开发,为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龙胜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提供法制保障。”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海英说。

  记者了解到,《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开发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四条,条例就保护龙脊梯田传统耕作方式、维护梯田自然灌溉系统、完善梯田防护林系统、保护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强调依法推进龙脊梯田的保护和开发。

  “实施《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作为龙脊梯田造田技术的非遗文化传承人,我很高兴,我一定配合有关部门把龙脊梯田管理好、维护好。”龙脊古壮寨76岁的潘庭芳告诉记者,他自小就跟随父母耕种梯田,对龙脊梯田有着深厚感情。“龙脊梯田过去是村民们的‘饭碗田’,现在更是群众发家致富的基础条件,如今龙脊梯田的保护开发有法可依,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喜事。”

  龙脊梯田管理处副主任戴岷江告诉记者:“有《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作保障,管护责任也更明确。龙脊管理处将抓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做好梯田保护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做到全面、深入、不留死角,通过上述举措,让梯田得到进一步的有效保护和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91391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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