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着力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发展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崇左设施农业示范区航拍全景。

  

  

  梧州设施化畜禽养殖。

  

  

  北部湾食用菌车间场景。

  

  

  贺州设施蔬菜大棚辣椒采收。

  

  

  北部湾银耳鲜露生产线。

  

  

  玉林长德渔业智能工厂化陆基圆池养殖示范项目。

  近年来,广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发展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考察广西时对广西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国家部委部署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立足“畜渔蔬果蚕菌”等优势特色资源,统筹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着力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发展。

  

  全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2022年以来,广西研究出台政策文件,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设施规模和产能持续扩大。据统计,到2022年底,全区畜渔蔬果蚕菌等设施农业产值2200多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32%,成为农业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设施种植业发展较快,设施蔬菜面积达61.3万亩,较上一年度增长28.3万亩;设施园林水果820万亩,占全区水果种植面积的39%,产值达530亿元,推动水果产业规模连续五年保持全国第1位。设施畜牧稳步提升,全区畜禽设施规模化养殖比重为62.5%,家畜设施规模养殖出栏约2300万头,家禽设施规模养殖出栏约6.4亿羽,设施畜牧业总产值940亿元。设施渔业优势明显,建成陆基循环水养殖圆形池89万平方米、拱棚小池塘3.5万亩、重力式深水网箱675万立方米,设施渔业产量200.85万吨,占全区渔业养殖产量的65.25%,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产值590亿元。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不断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容达1082万立方米,仓储能力达216.4万吨;谷物(粮食)烘干机2766台,水稻产地烘干能力达32%,年集中供秧能力258万亩(占全年种植早稻、晚稻共2400万亩的10.75%)。

  设施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广西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不断迭代升级,设施水平加快迈向现代化。设施种植业方面,设施蔬菜棚型由过去小拱棚、简易棚(遮阳棚、避雨棚等)逐步向钢架大棚、连栋钢架大棚、智能温室等发展,多种类型并存;栽培技术由最初的简易设施技术,向水肥一体化、设施标准化、管理数字化提升。设施畜牧业方面,从传统栏舍养殖,向多层楼房、多层笼舍等自动化、智能化设施养殖发展。设施渔业方面,从传统池塘养殖、大水面网箱养殖向标准化池塘养殖、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重力式深水网箱养殖等多种模式升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方面,从以前的能力不足,到配套体系逐步完善。

  科技支撑逐步增强。探索创新、集成推广了一批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如蔬菜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反季节栽培等提质增效技术,实现特色蔬菜周年供应;推广以“三避”(避雨、避寒、避晒)为中心的水果防灾设施和技术,年均减少损失50万吨以上,大面积推广火龙果补光技术,亩产量增加600斤,产值增加15%以上;扬翔公司首创的“集群式楼房智能化猪场”成果被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评价为“总体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创新陆基高位圆池循环水养殖技术列入2021年全国农业十大引领性技术;创新形成集约化叠框式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地面育、自动化上蔟等桑蚕生产实用技术,全区专业化小蚕共育率达88.95%、方格簇应用率达84.16%。

  增产增收效果明显。全区各地通过发展设施农业,为农业增产提质和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新的支撑。如贺州市平桂区通过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建设,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增加设施农业1万多亩、产值2亿多元,同时实现土地租金、务工薪金、入股分红、自主经营等方面的联农带农,务工家庭户年均增加工资性收入约3万元,直接带动30个村年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北海市大棚设施农业亩均产值超3万元、纯收入1.5万元以上,为传统露天种植模式的7-15倍;来宾市陆基圆池集约化循环水养殖可以实现单位面积增产15倍。此外,通过积极开展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等商品化处理设备设施配套建设,全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提高了15%以上,有效提升鲜活农产品平均溢价收益25%左右。

  

  主要做法及成效

  推动全区设施农业政策出台。2021年12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贺州市组织召开全区设施农业发展现场会。会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工作专班和工作组,在多方调研基础上,牵头联合有关厅局起草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今年初,自治区将出台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文件列入改革事项。为落实国家规划及指导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7月28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广西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从用地、财政、金融等多方面加大扶持全区设施农业发展。同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还印发了以下政策文件:去年12月,印发《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申报指南》,明确设施渔业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3月印发《广西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规范设施蔬菜基地建设;5月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广西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流程指南》,指导设施农业经营主体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前期工作;6月印发《关于实施2023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采取先建后奖方式,支持牛羊生态养殖示范场建设;7月印发《2023年广西设施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支持蔬菜、水果、食用菌、桑蚕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建和改造提升设施设备。

  加大重大项目资金支持。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全区开展设施农业项目储备和支持建设工作,第一批各地申报储备项目1100多个,将按照投资规模大小,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类入库管理,并积极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报送投资1000万元以上设施农业项目。2023年上半年共统筹落实财政资金10多亿元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4.8亿元,补助16个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帮扶县发展设施农业,每个县补助3000万元;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24亿元重点支持设施农业(种植业)经营主体生产实施条件改善,共支持项目143个,带动项目总投资48亿元;落实2023年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7450万元,用于补助2022年通过核验的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自治区级示范区32个;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4000万元,扶持22个项目县支持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改善设施农业生产条件,每个项目县支持150万-300万元;落实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和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22亿元支持设施渔业发展,带动项目总投资6.73亿元;落实渔港经济区7000万元,支持建设北海市银海区渔港经济区;落实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3783万元,支持集中育秧项目121个;平桂区获得中央项目资金7000万元支持建设设施蔬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积极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落实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5497万元,对社会资本投入2.7亿元建设的60家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进行奖补;投入4000万元,实施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建设项目25个。近期,自治区出台《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方案》,拟落实自治区财政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发展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粮食烘干与集中育秧设施等现代设施农业,对新建扩建改建基础设施、购置设施设备给予不超过总投资的30%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积极拓宽金融支持渠道。2023年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开展“桂惠贷”贴息,由金融机构按降低3个百分点后的利率发放优惠贷款,预计可撬动金融资金16亿元以上投入设施农业建设。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举办“2023年金融助力设施农业发展政金企融资对接会”,27家金融机构、近100家设施农业企业参加会议,当场签约项目14个,签约金额约200亿元。定期收集设施农业重点项目“白名单”并向金融部门推送,目前设施农业申报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项目159个,拟授信总金额为69.39亿元。

  

  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和《广西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高质量编制规划。参照《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根据广西区位特点和资源禀赋,组织编制自治区、市、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发展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争取到2025年设施农业总产值3000亿元以上。

  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实施管理。建立健全设施农业项目库,指导各地谋划现代设施农业储备项目。梳理已储备的1100多个设施农业项目,投资总额达172亿元,积极向国家推荐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设施农业项目融资需求。组织开展已实施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统计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现场服务,确保项目高质量建成并发挥效益。

  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结合。严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用好衔接资金和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支持设施农业建设,规范项目评估论证,建立健全产业项目监管机制,强化联农带农机制。鼓励自治区农垦、农投等涉农国有企业利用自身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优势参与运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加强资金和用地等要素保障。统筹相关资金,对符合资金使用政策的设施农业项目进行奖补。落实好“桂惠贷”贴息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设施农业特点设立专属金融产品,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农业保险体系作用。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考虑设施农业用地用海需求和布局。推动出台设施农业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

  培育设施农业经营主体。用足用活现有优惠政策,积极开展设施农业产业链招商,鼓励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支持引导自治区农垦、农投、地方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承建现代设施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设施农业经营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加强设施农业发展支持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提升建设主体对支持政策的知晓率。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负总责、市县落实,各方参与、共同建设的设施农业推进机制。推动建立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海洋局等部门组成的自治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设施农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并下达设施农业发展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适时召开现代设施农业现场推进会。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全区现代设施农业现场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现代设施农业系列部署要求,对全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17245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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