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动农机报废更新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广西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的农机种类以外,结合广西实际,本次新增多功能拖拉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烘干机、微型耕耘机、微耕机和果蔬分级机纳入补贴范围。

  根据方案,最低报废年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经机主书面申请,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组织人员核定后可申请报废补贴;申请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

  据介绍,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和更新部分补贴构成。其中,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报废农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nn/t1906594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