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组织报送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的函》(农渔资环函〔2022〕35号)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县(市、区)开展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申报工作,经严格审核材料及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5家单位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上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现就此拟推荐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为期7天。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联系人:郭晓奇,电话:020-84909839;邮箱:nynct-tgzxyy@gd.gov.cn;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拟推荐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第三批)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拟推荐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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