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各银保监分局、各直属监管组,相关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
为完善我省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提高农户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服务现代化农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闽财金〔2020〕27号),决定在全省开展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玉米、花生、油菜保险,现将相关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2021年度符合福建银保监局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均可经营奶牛、玉米、花生、油菜保险。此后年度按照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意见实施后确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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