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局、原福建银保监局直属监管组,相关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
为有效化解水稻、马铃薯种植自然灾害风险,完善我省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利益,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闽财规〔202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马铃薯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