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拟激励县名单公示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方案》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的10个县(市、区)综合评审,提出拟激励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5日,自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0591-8776789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拟激励县名单

  福州市闽清县

  漳州市漳浦县

  泉州市德化县

  三明市建宁县

  南平市邵武市

  龙岩市漳平市

  宁德市寿宁县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tzgg/qt/202312/t20231214_63310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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