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方案》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的10个县(市、区)综合评审,提出拟激励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5日,自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0591-8776789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拟激励县名单
福州市闽清县
漳州市漳浦县
泉州市德化县
三明市建宁县
南平市邵武市
龙岩市漳平市
宁德市寿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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