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印发<2024年谷物干燥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4〕95号)要求,我站制定了《2024年福建省谷物干燥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期组织完成谷物干燥机质量调查任务。
附件:2024年福建省谷物干燥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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