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2024年第三季度)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2024年7月至9月,我省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1049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地西泮的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215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1

  朱某明

  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椿树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0551-62653775。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2日

  

  

  原文下载:安徽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2024年第三季度).pdf


原文链接:https://nync.ah.gov.cn/snzx/tzgg/57543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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