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吉民发〔2023〕60号

  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全力推动“乡村著名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各地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省民政厅将以年度为单位开展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向民政部报送并适时在全省进行推广。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为统领,以“乡村著名行动”为切入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夯实乡村精准治理基础,以繁荣地名文化活跃乡村文化活动,以深化地名信息服务联通乡村与城市,以挖掘地名内在价值释放乡村资源要素,切实把乡村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彰显出来,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到2028年,全省乡村地名管理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跃升。

  到2035年,全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为全面达成工作目标,拟在全省实施乡村地名建设“五大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乡村地名规划工程

  以科学统筹谋划乡村地名建设和管理为方向,开展乡村地名规划工程。各地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符合本地地名管理现状的乡村地名方案,强化对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事项的引导约束作用,加强乡村地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1.做好调查摸底。系统排查有地无名、有名无标、多地重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摸清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乡村道路街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地名现状,建立工作台帐,为乡村地名方案设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2.加强统筹谋划。各地要充分认识“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科学编制乡村地名方案,并积极推动将“乡村著名行动”有关任务纳入本地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积极协调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政数、邮政等部门共同推进。

  3.推动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新乡贤等队伍参与到乡村地名规划和建设之中,建立乡村地名人才库,不断充实乡村地名建设和管理力量。鼓励将乡村地名建设有关事项纳入村级议事协商内容,切实把地名工作建设成为社会各方参与的大舞台。

  (二)实施乡村地名“点亮”工程

  大力开展“大地有名、山水有名、家乡有名”系列命名活动,“点亮”乡村地名名片。

  1.加大乡村地名命名力度。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乡村“有地无名”的自然地理实体、街路巷、居民点等进行命名,多起饱含乡土人情,体现本地地理环境、民俗特色、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且易于传播的乡村好地名,擦亮乡村地名名片,点亮美好家园。

  2.加强“智慧标志”设置。按照地名标志设置标准,规范设置乡村地名标志,实现“有名就有标”,增强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探索创新地名标志设置形式,将二维码、互联网等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注入村屯标志、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的设置中,打造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智慧标志”,提升乡村地名知名度和传播力。

  3.建立乡村地名采词库。充分调动和聘请地名爱好者、文化传承人、乡贤、专家学者等社会有识之士,研究建立乡村地名采词库,储备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新时代精神的词汇,为起好乡村地名打下坚实基础。

  (三)实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工程

  以乡村地名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活动,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1.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力度。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将乡村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做到应收尽收,应采尽采、常态更新、规范上图,为方便百姓出行导航等生活需求创造条件。

  2.加强乡村地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结合数字乡村建设需求,推动本地“互联网+地名”“一张图”“一网通”等乡村地名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整合行政区划、区域界线、乡村地名、乡村标准地址等数据信息,为乡村振兴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地名信息服务。

  3.推动乡村地名信息资源共享。在持续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基础上,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联合公安、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丰富图上乡村地名信息,推动各部门信息同步、资源共享,不断扩大标准地名的应用范围,提升依法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四)实施乡村地名文化保护工程

  各地要把乡村优秀传统地名挖掘保护作为“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挖掘与保护,弘扬与宣传,切实发挥“著名”作用。

  1.大力弘扬和宣传红色地名。深入挖掘纪念地、革命圣地、抗联根据地、新时代教育基地等红色地名资源,讲好“红色地名”故事,组织开展“红色地名”宣讲活动,让红色地名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占领地名文化阵地,激发群众爱党、爱国热情,提高群众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2.挖掘和保护传统地名。通过查阅历史典籍、走访“村史通”“历史通”、退休老干部等方式,开展乡村地名“老”故事征集、采编活动,积极挖掘历史典故、民间传说,不断丰富乡村地名内涵。要利用乡村博物馆、乡村文化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告板等载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乡村地名文化,全面提升乡村地名文化可见度。

  3.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做好地名保护名录收集整理工作,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编制地名保护名录,强化对乡村地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赓续乡村历史文脉,留住美好乡愁。

  (五)实施乡村地名惠民工程

  积极推动乡村地名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效结合,让地名元素成为群众致富路上的加速器,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贡献力量。

  1.推进地名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加强与文旅部门的协作,推进地名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用地名来历含义沿革、民间传说、地名故事等独特新奇的文旅项目丰富文旅产品内涵,打造“采摘园、民宿、农家乐、特色景点”等一批“网红”打卡地,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搞好宣传推介,让乡村文旅产品更有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助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

  2.推动地名标识特色品牌建设。以发挥地理标识功能作用为牵引,将地名元素与打造农副产品品牌有效结合,切实做好“小地名”的“大文章”,主动为本地优质农副产品“著名”。要强化品牌意识,争取每个乡镇推出2至3个“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品牌,努力打造特色地理标志性产品。通过“网红”直播带货,小型展会,百度百科推介等形式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让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出乡村,走向全国,为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有利条件。

  3.开展赋能“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以乡村地名建设为载体,让地名深度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村治理”中发挥基础作用,展现新时代“美丽乡村”的新风貌。要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利用“地名故事短片”“小视频”,展示“乡风乡俗、乡情乡韵、乡景乡貌”,全面提升乡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4年6月底前)。各地要学懂吃透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及“乡村著名行动”相关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摸底排查,结合本地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现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4年7月至2026年12月)。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实施步骤,细化工作标准和措施,整体部署、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持续推进阶段(2027年1月至2027年12月)。各地要理顺乡村地名管理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明确各类型乡村地名管理责任主体、管理程序、管理手段和保障措施等,为乡村地名全流程、常态化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8年1月至2028年12月)。各地要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乡村地名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全面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措施。坚持和加强党对地名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著名行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支持,在各类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优化工作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切实提高乡村地名建设水平。

  (二)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精准施策。各地要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将“乡村著名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参与。要科学把握好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乡村著名行动”,将其打造成为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品牌”,充分运用网站、融媒体、报纸杂志等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zcfg/zc/202311/t20231110_8833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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