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在酒桌上狂饮猛拼,看似豪爽,却在醉酒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甚至做出难以挽回的事。正阳县的李某因与朋友劝酒发生口角,两个好朋友居然拳脚相向,结果一个被打成轻伤,一个被判刑。日前,正阳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张某17946.29元。
李某和张某均是正阳县雷寨镇农民,还是一对要好的朋友。今年1月2日,张某从外地打工回到家乡,李某得知张某回来后,便邀张某到自己家做客。眼下,春节又快到啦,李某备了一大桌丰盛的酒菜,并找来几个邻居作陪。酒过三巡,众人已萌生醉意。李某为尽地主之谊,再次饮干满满一杯白酒,后斟满一杯敬张某。张某称酒量不行,不可再喝,而李某据此说张某不给面子。经过几番劝酒,张某坚持不喝,两人遂发生争吵。已有醉意的李某上前朝张某的面部猛击一拳,张某顿时口鼻出血。众人将张某送进医院,花去医疗费、鉴定费等1.7万多元。经法医鉴定,张某鼻骨骨折,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因喝酒与张某发生争执,将张某殴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的行为造成了张某的经济损失,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李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张某的各种经济损失,故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节假日聚会,亲朋好友欢聚一堂,一起在饭桌上喝点酒、聊聊天是一种很好的联络感情的方式,无可厚非。但是,毫无节制的饮酒不仅会伤害自己,还会伤害到他人的利益甚至社会的良好秩序。借此,提醒广大民众,在您和亲友举杯畅饮的时候,一定要适可而止、量力而行,千万不要让自己手中的酒杯变***生的酒悲!
(正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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