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4〕377 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组,近日来到锦州市,对锦州市农业中心农产品、畜产品两个实验室开展飞行检查工作。
此次飞行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以现场检查为主,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农产品、畜产品两个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质量体系培训、能力验证考核以及今年以来工作完成等进行现场检查;对主要仪器设备配置是否满足要求、标准物质的储存与配制是否在有效期内、样品的保存与制备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全面核查。
经过检查,检查组专家一致认为中心农产品、畜产品两个实验室基础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各类检测工作能够严格遵循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展开,检测结果(数据)真实可靠。
“飞行检查”是加强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检测机构管理的重要方式。以此次“飞行检查”为契机,锦州市农业中心将再接再厉,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各项工作,着力构建锦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测长效机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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