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院广场公审盗窃案
来源:    时间:2020-02-11    作者:

  近日,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县城中心文化广场对一起盗窃两辆松果共享电动车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9年7月10日凌晨,家住湖北省老河口市的被告人张某驾驶一辆货车途经淅川县城德威书院附近时,将停放在路边的两辆松果共享电动车装进货车盗走。回家后,因无法扫码骑不成,在妻子的提醒下,张某连忙委托朋友将小黄车运回淅川,并于次日到淅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我也是鬼迷心窍,想着顺手弄两辆电动车回去,没事能和媳妇骑着转转。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法庭经过审理后,当庭判处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元。

  (张森张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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