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实行省集中发放的通知》(辽财农〔2024〕90号)要求,铁岭市严格执行“三个坚持五个严禁”原则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安全和购机群众满意。
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职责不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继续按照“县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资金监管”分工实施。二是坚持规范透明。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审核汇总、兑付资金”四个流程规范实施,申请人可通过手机APP随时查询申请信息、申领流程和审核进度等信息,确保公开透明。三是坚持顺畅安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保障申请信息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连通相关信息系统,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购机者。确保“一机一档”规范管理,有效提升铁岭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五个严禁,严禁购机者以外人员通过手机APP办理补贴申请。严禁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申办补贴。严禁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法人代表自销自购申请补贴。严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组织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同时申请补贴。严禁各级财政资金农业生产项目购置的农机装备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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